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2020-06-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指标

各单位积极推选、优中选优确定本单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

三、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要积极协助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四、报送须知

报送材料内容请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文件(附件1)执行。由于上级要求时间紧张,请各单位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3项材料纸质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2019@hust.edu.cn。纸质和电子材料需同时报送。

1.《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2.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联系人:柴菊 联系电话:87542127  邮箱:cj2019@h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http://www.moe.gov.cn/s78/A10/A10_gggs/A10_sjhj/202005/t20200515_454573.html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