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以及尊师重教风尚,现就做好我校教书育人见证物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我校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世家”的优秀教师代表。
2.我校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记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
四、有关要求
1.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征集工作,积极动员沟通,鼓励符合要求的优秀教师捐赠上述教育见证物。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原则,首批捐赠于12月22日截止。院系待捐赠人确定捐赠意向后,请于截止日期前联系我部工作人员说明证物简要情况。待确定后,学校将实物统一捐赠给中国教师博物馆。后续如有其它证物,欢迎继续捐赠。
3.中国教师博物馆将出具收藏证明,并进行一定形式的回馈和答谢。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