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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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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8     浏览: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校党〔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专任教师。

二、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以“扎根中国大地 服务重大需求”“寻访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等内容为主题,突出服务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内容,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组织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一)政治理论研修类

用好红色资源,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宣传。引导教师在研学实践中增强理想信念,挖掘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素材,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二)国情社情调查类

重点围绕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形成的调研报告可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科学研究和教学部门提供研究资料或相关信息。

(三)科技创新调研类

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组织走访调研,促进产学研协同攻关、深度融合,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和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引导教师传承老一辈科学家以身许国、心系人民的光荣传统,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四)志愿服务类

结合《教育系统关于新时代学习弘扬雷锋精神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拓展丰富志愿服务活动的形式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开展文化艺术服务、爱心医疗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科普服务和支教服务等。

三、活动立项及结项

(一)工作安排

6月上旬,各二级单位围绕主要内容,自主选题、组队,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6月中下旬,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结合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重点项目5项和一般项目10项,并予以公示。

暑假期间,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并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结项材料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立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博士后)。团队确需学生参与的,师生比不低于1:1,学生应为我校在校生。

2.团队中专任教师人数应在5人及以上。

3.鼓励跨单位组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每名教师最多参与2项。不得重复申报学校其他具有经费支持的社会实践项目。

4.鼓励教师党支部、教研室等基层单位作为团队进行申报。

5.项目的开展地点限于中国大陆地区。

6.项目实践阶段须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时间不少于3天。

(三)结项要求

项目以实践报告、活动新闻稿、活动图片、网络文化作品等作为结项材料。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实践简介(500字左右)、实践经历、实践成果以及心得感想,其中心得感想需注明教师姓名、职称、所在单位;新闻稿须图文并茂,在二级单位官方媒体上发表,并投稿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鼓励在校外媒体上进行宣传;活动图片不少于10张,并简要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概述等内容;网络文化作品包括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原创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网络文化作品不作为必要成果。

鼓励实践成果以科研成果、咨政报告等形式呈现。如发表相关成果,请注明受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社会实践项目资助。

四、经费支持

(一)经费额度

项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经费支持,每个重点项目支持经费5万,每个一般项目支持经费2万元。鼓励各二级单位配套提供经费支持。

(二)经费使用

项目立项时拨付经费的50%,结项后再拨付剩下的50%。如果逾期未结项,则剩下50%的经费不再拨付,且下一年度该二级单位资助额度相应缩减。

项目经费须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仅限于支持调研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补贴、文印费用和必要的购买办公用品、图书的支出。

五、组织实施

(一)做好组织动员

各二级单位应做好教师社会实践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教师参与积极性,做好各方面资源的统筹协调。增强工作针对性,重点组织动员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党外知识分子等教师代表参与。

(二)做好宣传总结

扩大活动影响力,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加强教师媒体素养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资源,对学校教师社会实践进行宣传报道。结合社会实践开展情况,扎实做好总结工作,认真撰写实践报告。

(三)做好成果转化

鼓励各二级单位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培育各类成果,探索“社会实践+”模式,形成工作品牌。

(四)做好安全保障

参与社会实践的教师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教师形象。各二级单位需为参与社会实践的教师购买短期保险并签署安全温馨提示,做好安全预案。

六、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1.立项申报。各二级单位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含word/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邮箱,邮件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并将纸质版材料(1份)签字盖章后交至南三楼424办公室。

2.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社会实践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新闻稿链接报送至邮箱;在8月25日前,将实践报告、新闻稿、活动图片、网络文化作品等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范雯宇

联系方式:027-87542807 13018012862

电子邮箱:fanwenyu@hus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8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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