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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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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一、培训对象

2022年下半年至今到我校报到的所有新进教职工和往年进校后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思政、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等。各附属医院自行安排岗前培训内容,其新进教职工参加所在医院培训即可。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1.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以及校史校情专题教育和学校政策宣讲。具体课表另行通知。

(2)培训资料:《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教师服务手册》、《师德学习手册》。

(3)培训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3年8月17日-24日,精密重力测量科学中心A栋101报告厅。

2.课程自修

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要求以及集中培训授课内容,学员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根据集中培训和课程自修情况,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于2023年8月23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分类培训

(1)教学培训。专任教师需参加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的教学培训(具体信息另行通知),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各院(系)等专任教师所在二级单位(以下简称院系)应统筹资源,注重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做好新老教师传、帮、带,为每名新进青年教师配备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加强教师思想引领、培训培养、发展咨询、实践锻炼工作,提高教师的立德树人能力。

新进教师须在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完成10个课时的教学观摩以及2个课时的试讲任务。各院系应督促新进教师及时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记载表》(见附件1),结合个人实际和学科发展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见附件1),并于2024年7月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原件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院系留存复印件。

(2)专业培训。行政管理、思政及教辅人员等非专任教师由机关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开展专业培训。培训时间由各个职能部门自行安排。

三、考核与结业

1.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集中学习部分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出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假条需写明事由,经本人和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至少提前半天提交,不得补交。请假不得超过2次(半天/次),缺勤2次及以上者,考核不合格。

2.集中培训期间,每半天对授课涉及内容安排随堂测试,2次及以上随堂作业未交者,考核不合格(请假情况不计入其中)。

3.党委教师工作部将根据集中培训考勤情况、结业论文、随堂测试等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向考核合格者颁发《华中科技大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专任教师未完成教学培训将影响结业证书的领取。

四、培训报名以及培训结果反馈

为帮助新进教职工明确岗前培训要求、及时完成培训,有效实现岗前培训情况管理,今年在岗前培训以及培训情况管理中启用信息化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报名

参训人员应在2023年7月11日-31日内通过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报名”进行线上报名。

请2023年7月31日后入职的教职工参加下一年岗前培训。

2.人事干事审核

人事干事在2023年7月20日-8月1日内通过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报名汇总审核以及培训情况”进行线上审核和汇总工作。详细操作见工作提示(附件2)。

3.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

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8月1日前通过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待办”对单位汇总报名情况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该单位报名名单将自动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4.培训进度查询

新进教职工可通过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抄送”查询自己岗前培训完成情况,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人事干事可通过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已办”或“办理中”查询本单位岗前培训完成情况。

五、培训要求

1.符合要求的新进教职工需在入校两年内完成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项目。

2.学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范培训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3.培训期间以30人为一组,选派一名组长组成班委会,负责课堂纪律维护、学员考勤、请销假等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设置4名班主任负责联系组长以及班委会,做好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4.培训期间,严肃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课堂上所有参训人员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允许课上接听电话。

 

第二部分 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不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进专任教师和新进辅导员,以及往年参加培训未取得《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附属医院新进教职工由所在医院自行安排参加。

二、培训内容

1.个人自学

(1)学习方式: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

(2)学习时间:2023年7月20日-8月30日。

2.其他培训

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中,集中培训、课程自修、分类培训与学校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内容相同,不再重复开展。

三、培训考核

1.考核与评分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试在8月25日进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集中培训2次及以上随堂作业未交者(请假情况不计入其中);无故缺勤2次及以上者。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课程自修评分、集中培训评分、分类培训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自修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集中培训评分×5%+分类培训评分×5%。

课程自修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提交。并由学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师资培训平台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30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7月20日-8月30日完成)。

集中培训评分由学校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分类培训评分由学校根据学员分类培训期间,考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

2.结业与发证

四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四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次年培训和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培训报名

1.网上报名

参训及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对报名教师的参训资格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为其缴纳报名费用。只有完成报名、审核、缴费的人员才方可参加线上学习以及考试。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承担。

补考人员用户名: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X”与去年注册时填写的一致,注册时是大写就大写,是小写就小写)。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12日

参训高校、承训点确认时间:2023年7月8日-13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peixun.ebaomin.com/

2.收费

学校统一支付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相关费用。附属医院新进教职工参加培训的费用按照2012年政策执行。

 

联系人:柴菊 范雯宇

电 话:027-87542807 E-mail:cj2019@hust.edu.cn

联系地址:南三楼424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9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记载表以及职业生涯规划.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工作提示.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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