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学校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和《关于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25年人才队伍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拟创建一批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深入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通过示范点的创建,辐射带动全体教师党支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教育家精神落地见效,促进教育家精神的培育涵养、弘扬践行和引领激励。
二、建设对象
1.依托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师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示范点。
2.带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近3年无师德失范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的在职教师党支部,可自主申报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建设任务
示范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所依托的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所联系服务的党外人士。示范点要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培育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人人争当新时代“大先生”的浓厚氛围。主要任务如下:
1.将教育家精神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育家精神相关内容的学习研讨;
2.大力宣传弘扬教育家精神,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育家精神宣传、调研、实践等活动;
3.积极引导教师深入践行教育家精神,每年至少选树一个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先进典型,产生一系列教学科研成果,形成经验案例。
4.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创新工作方法,形成特色品牌,持续深化创建成效。
四、组织实施
1.申报认定。
教师党支部填写申报表,由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并推荐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每个二级单位党组织最多可推荐2个。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职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直接设立示范点,不需另行提交材料。
2.配套支持。
学校将教育家精神相关学习内容融入每月教师党支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教育家精神实践研学资源,提供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事迹采写服务,在相关媒体平台宣传示范点的典型工作案例。
示范点的建设工作,作为学校“两优一先”评选的参考条件,作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申报的重要参考条件。
根据示范点工作情况,每年开展“优秀示范点”评选。
3.总结推广。
各示范点每年至少要形成1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培育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工作案例;(2)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先进典型宣传报道;(3)特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或育人模式;(4)教育家精神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等。党委教师工作部择优汇编成册,在全校推广建设经验。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教师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凝练、宣传示范点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有计划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育家精神的培育涵养和弘扬践行,促进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六、材料提交
需提交申报书的教师党支部,请于6月11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范雯宇
联系方式:027-87542807
联系邮箱:fanwenyu@hus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7日